据网友琉璃的心1爆料:今年3月5日下午,临桂的梁先生因身体不适,去养生馆理疗,结果却命丧此处。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和美的追求越来越高,市场上养生、美容场馆日益增多,提供的服务内容也各式各样,甚至包括中医针灸、拔罐、刮痧、经络疏通理疗及医疗美容等服务。但是不少市民并不清楚,大部分养生、美容场馆只有养生护理、生活美容的资质,不具备开展针灸、医疗美容等医疗项目的资质和能力,在这些场所进行针灸、医疗美容等项目,后果堪忧。 养生馆针灸师致人死亡被判10年市民梁先生去养生馆针灸本为调理身体,未料却因此丧命,为其针灸的黄某也因非法行医被判10年有期徒刑。 今年3月5日下午,临桂的梁先生因身体不适,在妻子的陪同下,到临桂镇阳光水城内由黄某经营的“瑶家养生馆”进行针灸理疗。结果梁先生在接受黄某针灸20分钟后身体出现不适,黄某在为梁先生采取抢救措施的同时,拨打急救电话求助。虽经急救医生现场抢救,梁先生还是死亡。 次日,黄某因涉嫌非法行医罪,被临桂区公安局刑事拘留,3月18日被逮捕。9月13日,临桂区法院开庭审理黄某非法行医案,由于黄某在没有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非法行医并针灸致人死亡,最终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9月22日,临桂区法院又审理了梁先生亲属诉黄某的民事赔偿案,依法判决黄某赔偿梁先生亲属各项损失15万多元。 审理此案的法官说,医疗针灸养生保健等场馆的经营者,应当以此案为戒,不要以为自己掌握一点针灸等知识,就无证为患者实施针灸。一旦出现患者伤残或者死亡,触犯了刑法,将依法被追究责任。 不少保健养生馆在打“擦边球”“目前,不少保健养生馆门头挂着针灸、拔罐、刮痧、脊椎梳理等理疗项目,宣传可治疗颈椎病、骨质增生、坐骨神经痛、头痛、眩晕等,严重夸大宣传,将理疗活动变相为非法行医,这种现象如不引起重视,就会出现类似黄某案的情况。”作为黄某非法行医案辩护律师的广西亚卓律师事务所主任卢盛喜律师,不无担忧地说。 卢律师的担忧是否属实?此事件发生后,近日临桂工商人员对临桂区的养生保健类会馆进行了摸查。在榕山路一家养生会馆,工商人员发现,门前张贴大幅治病海报,室内打着“中医经典提示:适应脊椎及相关疾病、颈椎综合症、胸椎综合症、腰椎综合症、盆骨综合症”等。 而另一家筋骨养生馆内,同样打着中医幌子,不仅有中医针灸、手工按摩,还有中医拔罐、刮痧疏通经络等。在一家推拿店,一进门便可看到店内墙上贴有关于针灸减肥的宣传海报,红色字体很是显眼,上面详细介绍了针灸减肥的原理和注意事项。店内的推拿师极力向“针灸减肥效果很好,您试试看就知道了。” 据工商人员的调查,临桂区目前各种名目的养生会所、推拿店有20多家,这些场所除了取得“个体营业执照”外,大部分从业人员没有任何证件,却都打着中医的旗号设有中医拔罐、刮痧、经络疏通等项目,通过口头为顾客推荐,且店内针灸师、推拿师都说自己接受过正规培训。 但临桂工商人员向临桂区卫生监督部门了解到,其实大部分养生会馆在打中医医疗的“擦边球”。按照相关规定,这些保健养生会馆不得开展治疗疾病的活动,不得宣传治疗作用,不得使用“中医”、“治疗”、“医疗”等名称的术语,但这些如今恰恰成为这类养生会馆的“主打词”。 “中医和保健、养生关系密切,只要稍稍留意就不难发现,养生会所、美容院开展针灸服务都属于非法行医。”临桂区卫生监督部门有关负责人说,依据我国相关规定,非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在经营活动中不得使用针刺、瘢痕灸、中医微创类技术等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者高危险性的技术方法,不得开具药品处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养生会所、美容院行业鱼龙混杂,一些商家正是利用了养生与治疗的模糊界定,在不具备行医资质的情况下,打着治病的幌子进行非法行医。此外,从工商部门的调查情况来看,各类会馆大部分从业人员也没有任何执业资质证件。 治理养生机构乱象需打“组合拳”临桂区工商局负责注册登记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养生保健店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足底按摩、刮痧、拔罐、香薰等,但在具体手法上,店与店之间差别较大,服务的项目和时间长短也不相同。 根据有关法规,企业必须在工商部门下发的营业执照中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超出经营范围的则属违法。但是因为目前还没有出台统一的行业标准,工商部门只能是负责其主体资格的审核、经营行为的规范及消费纠纷的调查处理,而很难对这些养生保健店实行有效的监管。 据了解,卫计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卫生许可和行政审批,具有监管执法职能。而非医疗机构涵盖面就相对广泛,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属于事业单位的监督执法主体涉及人保局,属于非企业单位的监督执法主体是民政局,而企业单位的监督执法主体则是工商局,只有涉及医疗行为时才由卫计部门参与执法。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养生保健服务市场在准入门槛、从业人员资质、服务技术规范等方面尚缺少具体管理标准,因此出现了非医疗机构经营中医治疗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不统一、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现象。 因此,业内人士呼吁,应尽早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建立起一个统一的行业标准。要加强对非医疗机构的中医诊疗活动监管,就需要部门间执法衔接,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在职权范围内加强管理,有效规范养生保健服务市场的运作,这样才能让消费者获得真正的健康。 来源:桂林晚报、掌上临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商务合作咨询 白癜风治疗权威医院治疗白癜风医院 |